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一)履约担保为见索函无条件全额支付的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的履约保函 元,保函到期而工程未完工,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期手续 ;” 更改为“(一)履约担保为见索函无条件全额支付的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的履约保函 元,保函到期而工程未完工,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期手续 ;”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上内容执行!
招标人:柳州市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