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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生活区(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9-27 点击:5006 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柳工生活区(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做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五点,关于甲方委托的专项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3)表述,地面停车费应当按100元/个·月收取。各投标单位统一按100元/个·月的收费标准编制投标文件,该项停车收费标准仅作为投标经营收支情况测算依据,不作为商务标评分范围。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点,项目实施方案2.1.4“关于前期介入工作方案”修改为“针对本项目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介入工作方案”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及“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修改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每个等级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任何不按要求进行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

 

四、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格式:《柳工生活区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报价表》修改如下:

 

 

 

 

 

柳工生活区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报价表

 

柳价格[2014]100号

《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

基准价

(元/.月)

执行价

(元/㎡.月

说明

一、综合管理服务

二级

0.13



二、公共区域秩序维护

二级

0.20



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二级

0.13



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

二级

0.01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

(一)公共部位

一类

0.03



(二)电梯升降系统

/



(三)排水系统

/

0.03



(四)供水系统

一类

0.02



(五)公共照明系统

一类

0.01



(六)消防系统

一类

0.01



(七)智能化系统

一类

0.02



(八)避雷系统

/



(九)水景(动力)系统

/



(十)设施设备保险费用

/



每月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0.59



过渡期6个月内每月物业服务费

收费标准:

0.38

0.38

按收费标准的6.4折收取

一、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正常期)投标报价为:              元/平方米·月;

  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过渡期)投标报价为:  0.38元/平方米·月(过渡期6个月);(进行报价,不参与评分)

二、机动车露天车位物业服务费(正常期)投标报价为:   100  元/月·车位。(进行报价,不参与评分)

  机动车露天车位物业服务费(过渡期)投标报价为:   60元/月·车位(过渡期不设限,视物业管理情况而定)。(进行报价,不参与评分)

说明: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按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计算,费用中包含公共能耗水电费用。即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道路照明、休闲娱乐广场照明、电路耗损等公共用电费用及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费用(不含二次加压费用)由乙方(中标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并支付。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五、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修改如下: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户  型

数量

单位

物业服务费              

月物业服务费

(元)

年物业服务费

(元)

备注

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正常期)


元/平方米·月





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过渡期)


元/平方米·月(过渡期6个月)

  0.38



(进行报价,不参与评分)

机动车车位物业服务费(正常期)


元/月·车位

 100



(进行报价,不参与评分)

 机动车车位物业服务费(过渡期)


元/月·车位(过渡期不设限,视物业管理情况而定)

60



(进行报价,不参与评分)

合计







说明: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按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计算,费用中包含公共能耗水电费用。即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道路照明、休闲娱乐广场照明、电路耗损等公共用电费用及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费用(不含二次加压费用)由乙方(中标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并支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澄清后的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七、本项目原开、截标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5时00分,现延期至2020年10月13日15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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