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上林县大丰镇西街二期项目招商[GXJTZ[2021]110412]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20日
二、澄清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由供应商选择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邮寄响应文件。
(一)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大丰镇丰岭东路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旁),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5时00分
(二)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6小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最好能确保在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
(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一楼商务中心,收件人:梁永盛,联系电话:18378853627。
(6)由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7)响应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响应文件包封,对响应文件密封性进行签字确认。
(8)关于供应商的报价。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或相关监督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9)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上林县振林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林县文明路68号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52811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层
项目负责人:庞工 电话:0771-5386340
3、监督部门:上林县振林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联系电话:0771-528117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