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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钦州分行新营业用房及南宁银杉支行办公家具采购[GXJTZ[2021]110511]更改公告(一)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5-31 点击:4395 次


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钦州分行新营业用房及南宁银杉支行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GXJTZ[2021]110511

三、招标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                    

       项目联系人:蒋工,0771-538634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27日

六、更改日期:2021年5月31日

七、更改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代理机构,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①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②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

③如因投标人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自行评估风险,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①提交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收件人:梁永盛,电话:18378863627)。 

②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④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开标日期等内容的纸质表格,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⑥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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