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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院70周年宣传片、形象片拍摄服务更改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3-18 点击:5620 次

一、项目名称:建院70周年宣传片、形象片拍摄服务

二、项目编号:GXJTZ[2022]02011

三、采购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杜玉辉,0771-4808080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3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全玉坚    联系方式:0771-2863138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5室

六、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10日

更正日期:2022年3月18日

七、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改:

本项目原采购公告内容为:“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2年3月22日15时30分前递交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会务中心),逾期不受理。”

现更改为:“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2年3月22日15时30分前递交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会务中心),逾期不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一)现场递交: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及绿码、行程卡,并戴好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同时请供应商自行排查个人及公司员工的行程,凡是到过涉疫地区的人员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2日15时30分。

2.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会务中心);未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截止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邮寄递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供应商可以将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供应商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3.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5室),收件人:全玉坚,联系电话:0771-2863138。

5.响应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30-12:00,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响应文件。

6.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远程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磋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磋商的,磋商记录及最终报价等均要求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磋商小组指定邮箱,请供应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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