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XJT-JKFZ[2022]019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百育、那坡点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项投标保证金 |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删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内容。 |
2 |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并妥善保管。 |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扫描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9款投标保证金 | …… 19.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9.2.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19.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本须知正文第 19.2.1。 19.3 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9.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 …… 19.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9.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19.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19.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下载更正文件,并以更正后的内容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广西田阳江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田阳县田州镇兴华街23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6-3219715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竹洲大道北50米百色建通中心2号楼A座22楼
邮编:533000
联 系 人:黄秀艳、叶敏
联系电话/传真:0776-2999600/13471629606
2023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