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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市场营销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编号:GXJTZ[2024]02126)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0-31 点击:382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025-2027年市场营销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市场营销中心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GXJTZ[2024]02126

招标内容:

标段

名称

采购数量

简要要求

最高限价(不含税)

1

2025-2027年市场营销中心车辆租赁服务

2

本项目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租赁全国范围内的业务用车,项目总预算4500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车辆须为招标人专属专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月租赁费:13820

(元/辆/月)

临时租赁费:7

(元/公里,不足100公里按100公里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2.7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分至1200 分,15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2.1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2.6条款要求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3室)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50元。招标文件费及邮购款以银行转账或网上支付等形式转入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凯支行,银行账号:20019501040011203)。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6楼开标厅)

4.3提交方式

采用现场提交,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广西港奥宝典免费资料大全网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邮        编:530031

  联   系   人:熊莎莎、魏飘飘、庞海秀

  电        话:0771-2863138

  传        真:0771-2863138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凯支行

  账         号:20019501040011203

 

20241031


 

附件: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致: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投标人名称)  公司参加                  投标,我公司保证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倘若发现虚假、隐瞒或被举报的,并被查证属实的,我单位自愿承诺:贵单位可据此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放弃中标并对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给予补偿。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关于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致: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我公司于**年**月**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我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                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存在同名同姓的行贿记录,具体见下图。经我公司及其本人核实,以上所有行贿记录均非我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的行贿记录。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本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姓名为: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记录查询结果:

(项目负责人姓名单独查询情况的网站页面。)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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